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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系列03下】中世纪的阿拉伯帝国、蒙古帝国、奥斯曼帝国等国家的发展(完结)

2024-06-18 11: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五、西亚、中亚和北亚的中世纪政治

  1.阿拉伯帝国(少图)

  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阿拉伯中世纪政治文明,在世界中世纪政治文明中占有重要地位。

  (1)穆罕默德和伊斯兰教

  阿拉伯半岛为闪族发源地。阿拉伯人属闪族人,世代居住在阿拉伯半岛。

闪族人

  公元前8 世纪以后,阿拉伯半岛南部不同地区曾相继形成过一些阿拉伯古国。(个人附:主要有马因王国、萨巴国、希木叶尔王国、纳巴泰王国、巴尔米拉王国、希王国和安萨王国。)这些国家" 共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未对阿拉伯文明的发展形成深远影响。至6 世纪,阿拉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氏族部落。北阿拉伯的游牧部落还处于原始公社解体阶段,部落之间无休止的战争,严重破坏了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商业贸易发达的南阿拉伯地区则为周边民族所垂涎,经常遭受外族的侵略。以政治的方式组织起来,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维护阿拉伯社会的秩序,维护民族的生存,已经是所有阿拉伯人民的共同利益。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创立的伊斯兰教,战胜、取代了各部落的多神教,使阿拉伯各部落人民形成共同的价值原则与政治理想,确立了阿拉伯民族国家的立国基础。

  穆罕默德(570-632),麦加古莱氏部落贵族后裔。双亲早丧,由伯父抚养。成人后,以经商为业。阅历丰富,到过叙利亚、巴勒斯坦、美索不达米亚等地。熟悉犹太教、基督教以及阿拉伯半岛上流行的各种宗教的思想。

  40岁创立伊斯兰教,以古莱氏部落的主神安拉为宇宙唯一之神,自己为安拉派遣的最后使者,信仰的先知。

(应该是关于伊斯兰教的书籍)

  伊斯兰教打破了阿拉伯各氏族部落的隔阂,为阿拉伯各部族人民确立了共同的权威。

  伊斯兰教创立之前,阿拉伯人信奉的原始宗教是多神教。各个氏族部落只崇拜本氏族部落的神灵,而鄙视其他氏族部落的神灵。这种宗教,是氏族部落的内部凝聚力的源泉,也使阿拉伯人视其他氏族部落的人为草芥,导致了各个氏族部落的相互贬低和相互排斥,导致了氏族部落之间无尽无休的血亲复仇,因而是阿拉伯民族统一的主要障碍。

  伊斯兰教所信仰的安拉是宇宙唯一的神。伊斯兰教教义认为,安拉创造宇宙万物,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虽一叶飘落,安拉也洞悉无遗。""天地万物,皆属安拉。" 安拉非一部落之主,非阿拉伯之主,非人类之主,乃万物之主。" 全世之主。""除独一的安拉外,别无主宰。" 人们必须信仰安拉,崇拜安拉,敬畏安拉。不信安拉奇迹的人,将被投入火狱;信道而行善的人,安拉将使他进入下临诸河的乐园。

  伊斯兰教打破了多神教形成的阿拉伯各氏族部落之间的界限。教义认为,凡为信士,都是一体。凡奉伊斯兰教者,便是一家。《古兰经》说:" 唯信士是兄弟,你们当为你们的兄弟和解。" 圣训说:" 提倡宗族意识而进行战争者不是我们的信徒。" 伊斯兰教确立了先知、使者在世俗社会的至高无上的权威。

  安拉通过" 默示" 与他所选中的人们联系,再通过这些人引导人类,这些人即为先知,为安拉的使者。信仰安拉,服从安拉,就要服从使者,服从先知。先知、使者是无可争议的领袖。《古兰经》说:" 谁服从使者,谁确已服从安拉。""悖逆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必遭火狱之苦,且永居其中。" 伊斯兰教改变了阿拉伯人的价值观念。在新的价值准则的基础上,以新的方式重新建立了阿拉伯社会,从而确立了阿拉伯世俗社会的基本秩序,奠定了建立阿拉伯国家的基本原则。

  在接受伊斯兰教以前,阿拉伯人判断是非的一个基本标准,就是氏族、部落的界限。他们爱好平等,但这平等只是指部落或氏族内的平等。他们也有财产观念,但只限于尊重本氏族、本部落人们的财产。一事当前,他们" 只问是不是本部落的人,是非曲直,一概不管。本族的一个人在外面犯了罪,全族的人就要为他承担起来。" 因此,他们毫不尊重属于外族、外部落的个人的生命财产。抢劫、掳掠是他们谋生的一途," 他们常常进袭和自己有仇的部落,——各部落之间的仇怨是非常之多的,——抢骆驼,掳妻孥;别的部落也一样在觊觎着,一有机会,便要报复。" 他们的最高道德是" 勇敢" ,即为本部落奋战时,不惜牺牲性命而全力以赴;是" 好义" ,即宰牲待客,济危扶困,多给少取;是无节制的慷慨豪侠与没有限制的绝对自由。这些阿拉伯人,一言不和,就会怒火冲天,以死相拚。正是因为人们有着如此的观念,他们之间的冲突便无尽无休。他们的时代,被穆罕默德称为" 蒙昧时代".所谓" 蒙昧" ,不是指没有知识,而是忿恨、骄矜、暴戾的意思。

  伊期兰教打破氏族部落的界限,倡导所有信士之间不分部落、不分种族的平等。《古兰经》说:" 在安拉面前,你们中最尊贵的是你们中最敬畏安拉者。"圣训说:" 信士皆兄弟,你们的血统是相同的。" 穆罕默德在最后一次朝天房时说:" 凡为宗族而愤怒,为宣传宗族,或为扶助宗族而参加迷罔者的战争,因而战死者,则其死也,如死在蒙昧时代。" 伊斯兰教要求尊重个人的生命财产。《古兰经》说:" 不要进入别人的住宅,如果要进去,必须得到许可,向主人问安。" 禁止抢劫、盗窃、杀人。

  同时也禁止利息,要求富有者赈济贫民。最高尚的美德是:谦恭、顺从、好善。凡顺从安拉,服从先知者,即为" 穆斯林" ,意思是" 顺从的人" . 新的价值观强调以工作为贵,并非以宗族为荣誉;强调践约、坚忍、对爱好的人或厌恶的人施以公道,以及宽恕、廉洁。可以说,伊斯兰教确立了阿拉伯世俗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

  当阿拉伯人接受了伊斯兰教,形成了新的观念和新的行为规范,阿拉伯社会就有了秩序,和平就取代了冲突和争斗,阿拉伯人就进入了穆罕默德所说的" 文明时代".伊斯兰原为" 和平" 之意。《古兰经》中说:" 安拉的仆人在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蒙昧的人呼喊他们,他们答曰:' 和平'." 对此,塔巴里在其《古兰经注》这样解释:" 安拉的信徒宽仁地在路上行走,别人对他蒙昧无理,他对别人却不这样。" 

         (2)穆罕默德的建国活动(610-632)

  610 年,穆罕默德开始在麦加从事传教活动。初期,信徒很少,只有妻子、堂弟和最亲密的朋友。后有所发展,但受到麦加古莱氏族的倭马亚贵族的迫害,部分信徒受命赴埃塞俄比亚避难。稍后,古莱氏族上层人物欧麦尔.伊本.赫塔卜(后为第二任哈里发)皈依伊斯兰教,在麦地那的信徒亦逐渐增多。

622 年,75个麦地那穆斯林来到麦加,邀请穆罕默德去麦地那调解当地两大部族的冲突,并自愿辅助穆罕默德抗击伊斯兰的敌人。9 月24日(阿拉伯旧历7 月16日)夜,乘古莱氏人不备,穆罕默德带领艾布.伯克尔等6 信徒出走麦地那。

  到麦地那以后,穆罕默德根据伊斯兰教教义建立起新的阿拉伯人的社会,最初名为" 安拉的民族".这个新型的社会,既是宗教团体,也是政治和军事组织,也是阿拉伯人的世俗社会。它是阿拉伯帝国的雏形。在这个新型的阿拉伯社会里,无论迁士(从麦加迁到麦地那的穆斯林)还是辅士(辅助穆罕默德的麦地那穆斯林),皆以兄弟相称,彻底解除氏族成员对本氏族忠诚的义务,废止血亲复仇;安拉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是宗教的和政治的最高领袖。这是一个以伊斯兰教教义为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世俗社会,它保护私有财产,严禁盗窃,尊重家庭,禁止淫乱;依据伊斯兰教教义调解财产继承、邻里纠纷、商业诉讼等世俗社会的冲突与矛盾,从而确立了中世纪阿拉伯社会的基本秩序。17年后,因标志着伊斯兰教和阿拉伯国家发展史的重大转折,阿拉伯旧历622 年被规定为伊斯兰纪元元年,7 月16日(旧历)被规定为元旦。

  穆罕默德所建立的" 安拉的民族" ,有一个神圣使命,就是进行征服异教徒的圣战,向一切不信奉安拉的人传播伊斯兰教。圣训说:" 我奉命同人们作战,一直到他们说' 一切非主,唯安拉是真主' ,引导各方的人信仰唯一的安拉。"穆斯林们也认为,在圣战中死去将进入天国。《古兰经》中说:" 安拉以天国买了信士的生命及财产;那些信士,为正道而战争,或杀敌人,或被敌人所杀。安拉在《旧约》、《新约》及《古兰经》中确以天国应许过他们。谁比安拉更能践约呢.你们应当为自己所订的盟约而庆幸,那是伟大的成功。" 624 年3 月,穆罕默德率315 名穆斯林于麦地那西南的白德尔,击败麦加古莱氏族的千人之众。

  625 年,穆斯林与麦加古莱氏军队激战于伍侯德,穆罕默德战败负伤。

  627 年,穆罕默德清除了麦地那的犹太人势力及麦加人的势力。麦地那成为伊斯兰教的大本营。在此期间,穆罕默德建立天课制度,确定了战利品的分配方法(4 /5 分配给战士,1 /5 交公,用以赈济贫民)。将礼拜朝向耶路撒冷改为朝向麦加,定朝觐克尔白(麦加圣物,黑色陨石)为正制。缓和了麦加贵族的敌对情绪。

  628 年春,穆罕默德与麦加贵族缔结平等对待麦加人和穆斯林的和约。

  条约规定,下年穆斯林可到麦加朝圣。并与古莱氏贵族领袖苏非扬和解,娶其女为妻。同年,征服海巴尔的犹太人。

  629 年,穆罕默德率众到麦加朝觐。许多古莱氏人接受了伊斯兰教。630 年1 月,穆罕默德率万人进军麦加。古莱氏贵族皈依伊斯兰教,确认穆罕默德的最高权威和领袖地位。穆罕默德把麦加定为伊斯兰的圣地。同年,晓谕阿拉伯半岛内各氏族部落,限4 个月内毁弃自己的崇拜偶像,皈依伊斯兰教。

  631 年,阿拉伯半岛内各个氏族部落派遣代表团到麦地那,表示放弃旧的信仰,皈依伊斯兰教。至此,半岛上的各阿拉伯氏族部落基本上统一为一个伊斯兰国家,麦地那为首都。

  632 年6 月8 日,穆罕默德病逝于麦地那。

  (3)四哈里发的对外扩张(632-661)

  围绕穆罕默德的权力继承,穆斯林内部各派展开活动。当时存在四派政治势力:迁士派、辅士派(后与迁士派统一为圣门弟子派)、阿里派(拥戴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与古莱氏族的倭马亚贵族集团。

迁士派迅速取胜,伯克尔(632-634)(个人附:全名:艾卜·伯克尔)当选为哈里发,即"安拉使者的继任者" (只继任穆罕默德的政治、宗教领袖的职位,而不继承穆罕默德的安拉使者的地位)。

  伯克尔统治时期,半岛内一些过去表面归顺的部落,在穆罕默德死后拒不承认麦地那的领导权,抗缴天课,伯克尔部署击败了这些部落,恢复了半岛内的统一。其后,又跨出阿拉伯半岛,派兵进军叙利亚,开始了远征异教的" 圣战".634年7 月,伯克尔死。

  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634-644)依靠迁士派,并联合各派势力,争取氏族部落的支持,选拔下层穆斯林,依据氏族部落的形式组织军队,继续对外征服的" 圣战".

欧麦尔(634-644)

636 年8 月哈立德在雅穆克大败拜占庭军队,征服叙利亚全境(个人附:雅穆克战役);637 年5 月,赛耳德打败波斯军队,波斯首相鲁斯塔木败亡(个人附:卡迪西亚战役);6 月攻占首都泰西封。641年11月,阿穆尔和祖拜尔的联军征服埃及。642 年在尼温德彻底击败波斯军队,萨珊王朝的末代帝王叶兹德吉尔德三世逃亡中亚,波斯帝国灭亡。

至此,尼罗河三角洲和两河流域的广大地区悉被征服。伊斯兰教走出了阿拉伯半岛,逐渐成为世界性宗教。

  远征中,欧麦尔一般先向敌方晓谕政策:皈依伊兰教,可免一切税赋;立约投降,可保留宗教自由,但要交纳贡税(比旧政权统治时轻);抵抗者格杀勿论。欧麦尔在征服一个地区后,保留原行政机构与一般官吏,只派遣总督以及直接向哈里发负责的财政、司法官员;逃亡皇室、贵族的土地分给隶农耕种;居民仍操旧业;尊重" 有经之人" 的宗教信仰。注重伊斯兰教的传播及其对政权的基础作用,派遣伊斯兰教学者到各个省区宣讲教义,担任法官执行教律;并请伊斯兰教学者参与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欧麦尔时期,伊斯兰教律得到充实和发展。遇到无《古兰经》和圣训所循的新问题,欧麦尔则根据自己" 揆情度理" 得出的意见,或根据教律学家的意见去解决。后世将以这种方式立法的称为" 意见派".确立穆斯林贵族的特权,建立类似波斯狄万制度的年金分配制度。644 年11月,欧麦尔被刺身亡。

  奥斯曼,属于古莱氏族的倭马亚家族,早年率穆斯林弟子赴埃塞俄比亚避难,继任第三任哈里发(644-656)。这一时期,继续对外扩张政策。

652 年前后,阿拉伯人征服阿塞拜疆及亚美尼亚的部分地区。645 年,阿拉伯人在水战中负于拜占庭军队,遂于叙利亚和埃及建立海军。649 年,穆阿维叶攻占拜占庭海军基地塞浦路斯。655 年,阿拉伯海军在菲尼克斯附近海面打败拜占庭舰队。但对外扩张势头有所减弱,统治者上层集团中的派别之争渐趋激烈。以阿里派为核心形成反对奥斯曼的什叶派,在各地进行反奥斯曼的活动。656 年6 月,500 名亲阿里的埃及反对派进入麦地那,在奥斯曼的住宅杀死奥斯曼。7 天后,穆斯林的上层在阿里派的压力下推选阿里为哈里发。

  阿里(656-661)继任伊始,就面临新的争权斗争。阿伊莎(穆罕默德之妻)与祖拜尔、阿穆尔结成联盟,率领追随者迁往巴士拉。656 年12月初,阿里于巴士拉城外击败阿伊莎的联军。稍后,迁都库法,撤换奥斯曼任命的大部分省长,并要求其他省长宣誓效忠。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拒绝宣誓,并要求阿里交出刺杀奥斯曼的凶手,向阿里政权发难。阿里随即采取军事行动。

阿里·本·艾比·塔利卜

  657 年7 月,两军决战于叙利亚的绥芬平原。穆瓦维叶在将败之际,用部下阿慕尔.伊本.阿绥的计策,令将士枪挑《古兰经》,高呼" 让安拉判决".阿里采纳主和派建议,与穆阿维叶议和。双方各自撤军。阿里所部的主战派离开阿里,形成哈瓦立及派(意为出走者),即军事民主派。661 年1 月,阿里在库法被哈立瓦及派刺死。库法附近的阿里陵墓后来成为什叶派的圣地纳贾夫城。

  (4)倭马亚王朝(661-750)

  埃及和叙利亚的穆斯林贵族拥立穆阿维叶(661-680)为哈里发。穆阿维叶尊奉逊尼派,迁都大马士革。旗帜尚白,中国史书称" 白衣大食".

穆阿维叶

 679 年,穆阿维叶提名其子叶齐德(680-683)为哈里发继承人,召集各地代表到大马士革,向叶齐德效忠,再让这些代表去征求各地的意见,实际将产生哈里发的选举制度改为世袭制。

    倭马亚家族世袭的倭马亚王朝由此确立。

  伊拉克什叶派反对叶齐德继承哈里发,而拥戴阿里次子侯赛因为哈里发。680年,侯赛因及眷属、卫队在库法附近的卡尔巴拉山区被叶齐德的骑兵追杀,全部遇害。卡尔巴拉后来也成为什叶派的一个圣地。从此,伊斯兰教严重分裂。什叶派在政治、宗教上与逊尼派势不两立。

  倭马亚王朝继续奉行对外扩张政策。

664 年开始东侵,穆阿维叶征服喀布尔;705 年,阿拉伯人攻占吐火罗斯坦首府巴里黑;712 年,征服花刺子旗;至此,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广大地区都建立起了穆斯林政权。至713 年,东侵的另一支部队已使印度河下游和印度河三角洲完全伊斯兰化了。700 年左右,阿拉伯人彻底驱逐了拜占庭在北非的势力,打垮了柏柏尔人的抵抗,完成了北非的伊斯兰化。8 世纪初,阿拉伯人进入南欧的伊比利亚半岛,打败了西哥特人,占领了西班牙;732 年10月,在图尔被法兰克人击败,遂停止了对欧洲的扩张。669 年至717年曾三次大规模进攻君士坦丁堡,均未成功。

  至8 世纪中叶,阿拉伯帝国成为疆域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庞大帝国。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政治文明,盛行于西起大西洋的比斯开湾,东至印度河与中国边境的广大地区。

倭马亚王朝

  倭马亚王朝时期的阿拉伯帝国,哈里发是政治、军事、宗教的最高领袖。

  下设宰相(维齐尔)辅佐哈里发。中央政府设立由各大臣掌管的政务、财政、军需等部。全国分为5 个省区:伊拉克省区,辖波斯、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的河外地区、信德和旁遮普;阿拉伯本部省区,辖也门及阿拉伯半岛中部;东部省区,辖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小亚细亚;埃及省区、易弗里基叶省区,辖北非、西班牙、西西里等地。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由哈里发直接统治。由国家邮政局管理的邮政系统,利用驿马在首都和各省会之间传递信件。各省区的首脑为艾米尔(总督),由哈里发任命,节制全省军政官员,唯税务官直接向哈里发负责。各省区的大法官从宗教学者中选拔,负责处理诉讼,管理宗教基金。各省的宗教领袖一般由总督或大法官兼任,代表哈里发支持省区的宗教事务。省下设县,县长由总督任命,报哈里发备案。

  帝国居民分为四等:阿拉伯穆斯林,享有免税特权,只交天课;非阿拉伯穆斯林,免人头税,但要交纳土地税;保持原来宗教信仰的非穆斯林,须交人头税和土地税,一般不得从事参政活动,但也有例外,如大马士革的基督徒曾担任政府财政部长;奴隶,多为征服战争中的俘虏。

  在征服战争中获得的土地,一部分成为哈里发王室土地,即" 沙瓦非" ;一部分分给清真寺,即" 瓦克夫" ,免除赋税,不得转让、抵押、变卖;余者为贵族的采邑,称" 伊格塔尔" ,领有采邑者须向哈里发提供军事服役。

  此外,改奉伊斯兰教的拜占庭、伊朗的地主仍保有原来的土地,这种个人私有土地称为" 穆尔克" ,个人可自由支配。土地一般由依附农民耕种,地租为收成的1 /3 到1 /2.帝国初期,赋税较轻,以后纳税负担逐渐加重。政府日益腐败。哈里发纵容官员横征暴敛,高级官吏营私舞弊的现象极为普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帝国内形成各种反抗势力,其中最主要的是:什叶派,伊拉克人多为其拥护者;阿拔斯派,拥戴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后裔;呼罗珊人,波斯的穆斯林。

  后来,这三种势力逐渐结成联盟,领袖是阿拔斯派的艾卜.阿拔斯。747 年6 月,呼罗珊爆发穆斯林起义;9 月,起义者攻克呼罗珊省会木鹿。749 年,伊拉克首府库法驻军投降。同年10月,艾卜.阿拔斯在库法被拥戴为哈里发。

  750 年1 月,在底格里斯河支流大扎河左岸,倭马亚王朝末代哈里发麦尔旺二世的军队与阿拔斯军队决战,麦尔旺二世战败,逃亡埃及,同年8 月,被追杀于卜绥尔城。倭马亚王朝灭亡。

倭马亚王朝

  (5)阿拔斯王朝(750-1258)

  阿拔斯王朝旗帜尚黑,中国史书称为" 黑衣大食".国家最初定都库法,762年迁都巴格达。

  在阿拔斯王朝统治时期,种族特权和种族歧视已逐渐消失,阿拉伯血统不再至高无上。迁都巴格达后,古代东方的传统,尤其是波斯的风尚对帝国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各级政府官员中,波斯人也占很大比例。

  王朝体制为波斯式的君主专制政体。哈里发是国家军事、政治、宗教的最高领袖,为安拉的代理人、" 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

全国的警察组织庞大而严密,警察待遇优厚,国家警察署长兼任哈里发的警卫长。哈里发的近卫军为领军饷的常备军,是维护政权的支柱。

总法官由哈里发任命,必为笃信伊斯兰教、精通教义与教律之人。维齐尔(宰相)辅助哈里发,有权秉承哈里发的旨意处理一切行政与宗教事务;有权对中央与地方的政府官员的任免提出意见,报哈里发批准和执行。

宰相下设会计检察院、枢密院(掌管公文、敕令),以及军政、财政、商务、农业、工业、邮政等各部,称作" 狄万" ;各部由大臣领导,设若干秘书处理具体公务。

另设御前总监,向哈里发和维齐尔转呈各部总监对各部工作的考核报告。

帝国初期,全国划分为24个行省。各省总督由维齐尔提名,哈里发委任。总督节制省内军政官员,全权处理省内军务政务。但一般任期很短,各省均有代表常驻巴格达,随时接受哈里发的旨意。哈里发还经常派出钦差大臣,到各省传达命令,参与处理军政事务。邮政网络连接巴格达和各个省会,全国设有驿站900多处。

  帝国初期,赋税较前朝有所降低,一般为收成的2 /5。8 世纪下半叶后,赋税逐年增加。政府也日益腐败。皇室和贵族的生活荒淫奢侈,社会贫富极为悬殊。苦难深重而又笃信伊斯兰教的民众,以自己的方式重新阐释教义,形成各种宗教异端;他们将自己的宗教付诸行动,就产生了各种以宗教异端形式出现的反抗运动。

  776 年,河外地区胡拉米叶教派的农民起义。该教派认为,宇宙间有善恶二神,一切暴力、压迫、不平等皆来源于恶神;一旦善神降临人间,正义就会得以实现。起义领袖哈希姆.伊本.哈金,以绿纱蒙面,自称凡人无法忍受他面部的刺眼圣光,史称穆盖奈特,即" 蒙面人".哈希姆曾占领河外地区,向农民分配夺自贵族的土地。783 年,起义被镇压。

  816 年,巴克尔领导的胡拉米叶派又在阿塞拜疆起义,并提出土地公有和取消赋税的口号,得到民众的拥护,曾控制帝国北部商路,与拜占庭皇帝结盟,起义一直坚持了20年。

  869 年,巴士拉地区爆发黑奴起义。黑奴首领阿里.伊本.穆罕默德自称阿里后裔,安拉的使者,提出作恶者即为异端,主张人人平等,黑奴亦可为哈里发。义军曾进抵巴格达,有20万之众。但后来起义首领并未废除奴隶,起义军占领地区农民仍要交纳赋税。883 年,起义被镇压。

  9 世纪末年,伊朗、也门、巴勒斯坦、叙利亚等地兴起盖尔麦特运动。

  盖尔麦特教派源于什叶派,因其领袖盖尔麦特而得名。该教派为秘密宗教组织,加入者必须经过秘传,信徒都要交纳1 /5 的收入作为教派公用基金;不赞同朝觐,不恪守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敌视非盖尔麦特派教徒,认为杀死敌对的穆斯林是合法的。教派领袖宣称,隐蔽的伊玛目即将降临,号召建立一个财产公有、人人平等的社会。899 年,盖尔麦特派在波斯湾建立独立国家,建都艾赫萨(今胡富夫)。这个国家不礼拜,不封斋,从事农业劳动的主要是黑奴。930 年,盖尔麦特派袭击麦加,杀朝觐者,带走天房的黑色圣石(951 年才送回)。盖尔麦特派国家的历史一直延续到12世纪。

  9 世纪后,阿拔斯王朝的国势逐渐衰落,庞大的阿拉伯帝国开始解体。

  867 年,军事贵族萨法尔在锡克斯坦建立独立的萨法尔王朝。869 年,哈里发为阻止萨法尔的东进,将吐火罗斯坦、信德等省作为封邑封给萨法尔;后又正式承认萨法尔所征服的地区。

  874 年,袄族贵族奈绥尔灭萨法尔王朝,在呼罗珊省建萨曼王朝。

  962 年,麦哈穆德在阿富汗建立哥疾宁王朝,名义上仍承认哈里发的宗主权。

  10世纪中叶,哈木丹之子哈桑在毛绥里(今摩苏尔)省建立哈木丹王朝,并且强迫哈里发封其为" 纳绥尔.道莱" (意为国之辅弼)。

  12世纪末,十字军侵入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在耶路撒冷等地建立十字军教国。

  阿拔斯王朝后期,王权衰微,哈里发只剩下因宗教信仰而使人敬畏的名号。

  945 年,波斯的布韦希人(信奉什叶派教义)赶走控制哈里发的突厥近卫军,被哈里发穆斯台克非(944-946)当做救星迎进巴格达,随即成为巴格达的真正统治者。挟天子以令诸侯,保持哈里发的最高政治、宗教领袖的名号,实际统治阿拉伯帝国长达一个多世纪。

  1055年,信奉逊尼派教义的塞尔柱人攻进巴格达,赶走了布韦希人,被哈里发任命为摄政王,并赐以" 苏丹" (意即权威)的称号。塞尔柱人同样取得了实际的统治权,但仍然没有废黜哈里发。塞尔柱人统治时期,推行军事封建制度。军事贵族世袭被封赐的土地,农民承担实物地租和劳役,并为过往官员和军人提供食宿。

  13世纪,蒙古军队开始对西亚的军事征服。1258年2 月,蒙古人攻占巴格达,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被蒙古统帅旭烈兀灭亡,旭烈兀建伊儿汗国。

  2.蒙古帝国

  (1)蒙古国家的形成

  9 世纪以后,蒙古人就在贝加尔湖东南,呼伦贝尔以西的广阔草原游牧、狩猎。12世纪,蒙古人进入父系氏族末期。12世纪末,氏族部落的首领逐渐成为世袭的贵族,即" 那颜".首领周围有数目不等的亲兵,被称为" 那可儿" ,原意是朋友。首领的那可儿与首领共同生活,同患难,共安乐,是首领的" 家人".平时,那可儿在首领家中也从事种种家务,与首领的家奴、家仆区别不大,尤其在弱小首领的营地。但那可儿具有自由身分,可自主选择首领,他们中有的也是贵族子弟;只要不杀害、出卖原来追随的首领,那可儿另投明主并非不义。而且,在强大的首领身边,那可儿还可以获得首领赐予的土地和部众。

  13世纪初,蒙古各部之间为争夺财产、部众以及水草丰盛之地的战争日趋残酷。有些部落结成安答(意为结义兄弟),相互援助。在战争中,那可儿随同那颜一起作战。战败的部落,或被消灭,或被胜者所吞并,形成以" 汗" 为首领的更大的部落联盟。这种战争无休无止,以至" 天下扰攘,相互攻伐,人不安心".蒙古各部族的能否实现统一,已成为民族生存与发展的迫切问题。

  统一蒙古各部的成吉思汗,原名铁木真(1162-1227)。父也速该,为孛儿只斤部下属乞颜部首领,早亡,所属部众亦散。铁木真幼年生活艰辛,成人后,投靠也速该的安答克烈部首领王罕,逐渐收整乞颜旧部。1201年,联合王罕击败势力庞大的古儿汗(普众之汗)扎木合。不久又与王罕反目。

  1203年秋,击败王罕。1204年,彻底战胜最后一个对手乃蛮部太阳汗。1206年,蒙古各部在斡难河(今鄂嫩河)畔召开" 库里尔台" 大会,推铁木真为大汗,尊号成吉思(意思是海洋)。统一的蒙古国家由是建立。

  成吉思汗运用行政方式重新组织蒙古氏族部落,将早已存在的那可儿制度改变为政治性的封建制度,并且建立起国家政权的必要机构。

1207年的大蒙古国

  成吉思汗将蒙古各部的土地和子民分封给忠于自己的儿子和本族的近亲,同时使诸亲王、大汗氏族的所有受封贵族及其家臣都成为效忠大汗的战士,从而将蒙古诸部形成一支统一的政治、军事力量。蒙古诸部的土地和百姓分封给诸王,使诸王为皇帝的藩臣。

用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的组织重新组织蒙古诸部,将所有民众划分在这些组织中;所谓十户、百户、千户、万户也就是可以提供十个、百个、千个、甚至万个士兵的封地,其原型为蒙古部落的分支、氏族、克兰等,因而数字上的划分只是大体而言,并不严格精确。

管理这些封地的" 百户" 、"千户" 、" 万户" 原来是氏族、克兰的首领,现在成为蒙古诸王的家臣,仍旧称为那颜,但这已经是一种可以世袭的政治地位。作为诸王的家臣," 百户" 又为" 千户" 的家臣," 千户" 又为" 万户" 的家臣,层层依附。隶属于十户、百户、千户中的部众,也依附于这些大大小小的那颜,不得随意脱离他所在的单位,"任意脱离这个领袖归附那个领袖是以死刑的威胁来禁止的" 。

成吉思汗还从贵族青年中选出万名有技能、身体健壮的最强悍者,组成自己的护卫军(怯薛)。这支精锐军队享受各种特权,也必须遵守严格的纪律。平时,护卫大帐,协助成吉思汗处理日常公务,管理冠服、医巫、卜祝等,战时由成吉思汗直接指挥。

  成吉思汗建立司法机构,设置断事官(扎鲁忽赤),审理诉讼。记录蒙古习惯法与汗所颁布的扎撒(法律),构成蒙古国家的法律。这些法律规定大汗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保护私有财产,对于隐匿逃亡奴隶与俘虏,重大盗窃行为以及临阵退缩者,处以死刑。

  (2)蒙古帝国的对外扩张

  统一蒙古诸部后,成吉思汗开始了以掠夺土地、财物、奴隶为目的的大规模对外扩张。

  1209年,蒙古军队击败中国北部的西夏国。

  1211年,蒙古军开始进攻黄河流域的金国,侵入中国的山西、河北、山东等地,掠夺人口、财物、牲畜,退回草原。

  1218年,成吉思汗派遣者别攻占了建国于和田、锡尔河一带的西辽。

  1219年,成吉思汗亲征花刺子模。相继攻占布拉哈、乌尔赤、赫拉特、大不里士等城市,掠夺妇孺财物,屠戮丁壮,焚毁图书文物,所过之处,一片废墟。后追击花刺子模王子扎阑丁,入印度河流域。1225年春返回草原。

  1222年,者别率领的蒙古军队从里海南岸北上,进入钦察草原,打败当地游牧的波洛伏齐人与罗斯人的联军,攻破基辅,劫掠罗斯各地后进入伊朗。

  1225年秋,成吉思汗又亲征位于中国宁夏、甘肃的西夏国。1227年7 月12日,成吉思汗病逝。蒙古军尽屠投降的西夏王公。

成吉思汗末年的大蒙古国

  1229年,窝阔台(1229-1241)继大汗位,继续对外扩张政策。

窝阔台

  1231年,窝阔台率军进攻金国。1234年灭金。

  1236年,成吉思汗的孙子拔都率军远征欧洲。1237年,攻占梁赞,劫掠后焚城。1238年,在伏尔加河的支流西季河一带击败罗斯军队主力。1240年攻克基辅。然后分兵两路,进攻波兰和匈牙利。1241年4 月,于里格尼茨打败波、德联军。同年,攻占匈牙利全境,并越过多瑙河,在欧洲劫掠杀戮。

  后返回伏尔加河下游,建钦察汗国(金帐汗国)。

  1241年窝阔台死,诸王间展开争夺大汗位的斗争。1251年,拔都主持召开王公会议,选拖雷(成吉思汗的幼子)的长子蒙哥继大汗位。

蒙哥

拖雷主政后,以巫蠹罪杀窝阔台之子贵由、后海迷失,谪贬窝阔台系王公,并继续扩张政策。

拖雷

  1253年,蒙哥派其弟旭烈兀西征。1258年,破巴格达,屠城7 日,尽杀王公贵族,阿拔斯朝灭。1259年,蒙哥在攻打中国四川合州时,为矢石所伤,不治。1260年,旭烈兀闻蒙哥死讯,率主力东归,留下少数部队交怯的不花指挥。这支部队后为埃及人所败。

旭烈兀动图

    (3)伊儿汗国和帖木儿帝国

  蒙古人的对外扩张以掠夺为目的,恰似5 、6 世纪蛮族的入侵欧洲,而不同于阿拉伯人的对外征服。在被征服地区,成吉思汗所建立的蒙古人的封建制度,失去了蒙古氏族部落组织的依托,失去了由这一血缘亲族组织所提供的社会凝聚力,遂即失去作用。一二百年间,像其惊人的迅速崛起,庞大的蒙古帝国也很快崩溃了。

  成吉思汗在世时,将所征服土地分封给四子,长子术赤得巴尔喀什湖以西至乌拉尔山地区,次子察合台得原花刺子模所占之地,三子窝阔台封地在新疆额敏河流域,幼子拖雷继承克鲁伦河、额嫩河地区的蒙古本部。

         1260年,拖雷次子忽必烈即蒙古大汗位,随即入主中原,建元朝。窝阔台系被贬后,封地并入察合台。于是,在中国以外的封地上,形成了3 个蒙古帝国,即钦察汗国(罗斯及西伯利亚北部)、伊儿汗国(伊朗、阿富汗等地)和察合台汗国。

蒙古帝国诸汗国

  1263年,忽必烈封旭烈兀为" 伊儿汗" ,即波斯统治者,旭烈兀西侵时建立的国家遂命名为伊儿汗国(1256-1352)。伊儿汗国领土为阿姆河以东,叙利亚以西,印度洋之北,高加索之南,以伊朗为中心的广大地区。都大不里士。建国后,旭烈兀依靠波斯贵族,尊重伊斯兰教,曾用波斯学者志费尼为相。赋税沉重,有时竟达收成的4 /5。什叶派四处活动。经济衰退。社会动荡不安。

  旭烈兀曾孙合赞汗(1295-1304)统治时期为伊儿汗国的黄金时期。合赞汗在政治、宗教、经济等方面实行重大改革。他放弃萨满教,皈依伊斯兰教,确定什叶派伊斯兰教为国教,并更名穆罕默德.合赞。在经济方面,鼓励垦荒,降低赋税,税额减至收成的1 /4 到1 /3 ,并取消包税制,公布税额,严禁多征。实行军事封地制度,以服役为条件,将土地封给士兵。

  合赞汗后,政权日趋腐败,王室内讧不断。14世纪,伊儿汗国分裂。后为帖木儿所灭。

  察合台汗国于14世纪初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东察合台在中国新疆,西察合台于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广大地区。

  帖木儿(1335-1405),突厥人部落联盟领袖,自称成吉思汗后裔,于西察合台建帖木儿帝国(1369-1500)。都撒马尔罕。帖木儿随即开始了大规模的对外扩张:1380年,占领呼罗珊;1393年,占领伊朗和阿富汗;1398年,攻克印度德里;1403年于安卡拉大败土耳其苏丹巴耶塞特。1405年,帖木儿死于进军中国的途中。此时,帝国版图以囊括印度河、爱琴海、里海、波斯湾之间的辽阔疆域。

帖木尔帖木儿帝国

  15世纪中叶,王室内讧不断,国势衰落,帖木儿帝国开始分裂。土库曼人在里海至美索不达米亚之间,相继建立黑羊王朝(1378-1468)和白羊王朝(1378-1502)。1500年,乌兹别克人侵入伊朗地区,帖木儿帝国灭亡。

  帖木儿后裔巴布尔逃亡印度,后建立莫卧儿帝国。

莫卧儿帝国疆域最大时期(布哈林版)

  3.奥斯曼帝国的兴起

  奥斯曼帝国是欧、亚中世纪晚期政治中一个重要因素。

  建立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人原是突厥人的一支。5 世纪时,突厥人游牧于天山和阿尔泰山之间。6 世纪中叶,突厥人曾于亚洲北部建立国家,并不断攻掠中国边境。7 世纪,中国灭突厥国,并在突厥各地设置州府。11世纪,一支突厥人在首领塞尔柱的带领下,进入呼罗珊,并皈依伊斯兰教。

        1055年,塞尔柱人赶走韦布希人,进入巴格达,强迫阿拔斯朝哈里发封其为" 苏丹" ,在波斯形成塞尔柱人国家。11世纪下半叶,塞尔柱人击败拜占庭军队,进入小亚细亚。12世纪末,塞尔柱国家分裂。13世纪初,罗姆苏丹赐予进入小亚细亚的塞尔柱人一块封地。

        13世纪末,塞尔柱人首领奥斯曼(1258-1326)乘罗姆苏丹瓦解之际,宣布独立,自称" 爱米尔" (总督),建立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一世

  奥斯曼次子奥尔汉(1326-1359)统治时期,初步确立了奥斯曼帝国的一些基本制度。奥斯曼帝国的制度深受阿拉伯帝国阿拔斯朝和塞尔柱国家的影响,以伊斯兰教为立国的基础,《古兰经》是一切权力和法律的最终根据。

奥尔汉一世

  奥尔汉开始使用苏丹的称号,苏丹是国家元首,也是最高宗教领袖。奥尔汉任命其兄阿拉丁为维齐(宰相),下设大法官、财政官、掌玺大臣、近卫军团长、海军司令等,这些官员为国务会议(迪万)的成员。

        并着手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由土耳其人组成的常备军。完善宗教与教育的统一,建立国家经学院。奥尔汉统治后期,开始向巴尔干地区扩张。1349年,占领阿得里亚堡附近的重镇色雷斯,使帝国获得在欧洲的立足点。

  穆拉德一世(1360-1389)即位后,继续向巴尔干扩张。1361年,攻占阿得里亚堡,切断君士坦丁堡与欧洲的联系。1389年,奥斯曼军队在科索沃战役中大败欧洲联军,占领多瑙河以南广大地区。

穆拉德一世

  巴耶济德一世(1389-1402)又向东方扩张,势力达幼发拉底河上游。

巴耶济德一世

  1396年,10万欧洲十字军侵入奥斯曼帝国,但在尼科波里战役被奥斯曼军队彻底击败。此役,使奥斯曼人在东欧的统治进一步得到巩固。1393年后,奥斯曼人开始进攻拜占庭,迫使拜占庭称臣纳贡,并获得在君士坦丁堡附近的驻军权。15世纪初,帖木儿侵入小亚细亚。1402年7 月底,奥斯曼军队与帖木儿军大战于卡拉齐郊外,奥斯曼人败,巴耶济德一世被俘。此后,奥斯曼帝国的重心转入欧洲。(个人附:安卡拉战役)

  1453年5 月29日,奥斯曼军破君士坦丁堡,随即迁都于此。中世纪结束了。奥斯曼帝国进入极盛时期。

  

                                                        中世纪系列完

呼~,差点忘了更新了(咕咕咕~)

那到这儿这一个小系列就算完结了...吧?(或许会有关于中世纪中国方面的外章,不知道要不要更?)

本文有错误的地方一定要点出哦,因为感觉有些地方好像是出错了?

接下去的一段时间暂时没有什么想更新的了,看看再说,找点文章整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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